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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家经典之作 ——《商君书》(学生国学丛书新编)面世

葛红丽 商务印书馆汉语中心 2023-05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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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学生国学丛书新编”是民国时期商务印书馆推出的“学生国学丛书”的新编版。“学生国学丛书”是本着商务印书馆“昌明教育,开启民智”的一贯宗旨编选的,阅读群体主要是当时的中学生。2018年,商务印书馆将此套丛书“激活”,出版了由王宁教授主编、顾德希老师做顾问的“学生国学丛书新编”。近日推出了《商君书》,今刊本书校订者葛红丽所撰写的新编导言,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本书。



《商君书》新编导言

《商君书》一书是否乃商鞅所作,难有定论,《四库全书总目提要》认为“殆法家流,掇鞅余论,以成是编”。但该书与商鞅密切相关,则无异议。商鞅,姓公孙,名鞅,是卫国国君姬妾生的公子,所以历史上也称公孙鞅、卫鞅。后因相秦孝公破魏国有功,秦孝公封作商君,因此也称为商鞅。按《汉书·艺文志》著录有《商君》一书,内容共有二十九篇,今本《商君书》共存有二十六篇,其中两篇(第十六篇和第二十一篇)只有篇目而无内容,后面还附有《群书治要》卷三十六引《商君书·六法》篇中的一段逸文,是以实际有二十四篇半。

经典者,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“以经邦国”注:“经也,法也。”《仪礼·士昏礼》:“吾子顺先典,贶某重礼,某不敢辞,敢不承命。”郑玄注:“典,常也,法也。”经典即常法也,《商君书》作为法家的经典之作,其内容超越时代,今天读来仍让人有醍醐灌顶之感,试举一二论之。

 一、《商君书》的主要思想

1.法为国本。《商君书》第一篇《更法》开篇明义就说“法者,所以爱民也”,制定法令的出发点是为了爱护人民。《定分》篇曰:“法令者,民之命也,为治之本也,所以备民也。为治而去法令,犹欲无饥而去食也,欲无寒而去衣也,欲东西行也,其不几亦明矣。”法令是治理国家之根本,治国要依法而行。如果抛弃法令治国,就如同希望不挨饿却抛弃粮食,希望不受冻却抛弃衣服,希望到达东方却往西走,无法实现是明白无疑的。法令面前人人平等,不因为等级、功过、日常德行而有所差别。知法犯法者,从严处置,这就是“壹刑”。《赏刑》篇曰:“所谓壹刑者,刑无等级。自卿相、将军以至大夫、庶人,有不从王令、犯国禁、乱上制者,罪死不赦。有功于前,有败于后,不为损刑。有善于前,有过于后,不为亏法。忠臣孝子有过,必以其数断。守法守职之吏,有不行王法者,罪死不赦,刑及三族。”法令要有定准,不可朝令夕改,否则会如《错法》所云“法无度数而事日烦”,最终导致“法立而治乱”的后果。国家治乱取决于国君和臣民都能守法。《修权》篇谓:“君臣释法任私,必乱。故立法明分而不以私害法,则治。”人主的德行、智慧和勇气都没有超过众人,而能成为人主之根本在于有法令,这在当时而言是很超前的想法。战国时期美化人主,甚至神化上位者的现象屡见不鲜,相对于人治,法家强调的是法令的作用,是法治。正如《画策》篇所云:“凡人主德行非出人也,知非出人也,勇力非过人也。然民虽有圣知,弗敢我谋;勇力,弗敢我杀;虽众,不敢胜其主;虽民至亿万之数,县重赏而民不敢争,行罚而民不敢怨者,法也。”而要成为圣王,重视法令就可以了。“圣王者,不贵义而贵法,法必明,令必行,则已矣。”如果违背法令就无法达到治国的目的。《弱民》篇云:“背法而治,此任重道远而无马牛,济大川而无舡楫也。”法和刑一体两面,有了法令而不遵守,国家也会生乱,重刑则可以保证法令的实施,达到无刑和举国皆善的效果。《画策》篇曰:“国之乱也,非其法乱也,非法不用也。国皆有法,而无使法必行之法。国皆有禁奸邪、刑盗贼之法,而无使奸邪、盗贼必得之法。为奸邪、盗贼者死刑,而奸邪、盗贼不止者,不必得也。必得而尚有奸邪、盗贼者,刑轻也。……不刑而民善,刑重也。刑重者,民不敢犯,故无刑也。而民莫敢为非,是一国皆善也。”《弱民》篇指出如果不能明法守法的话,即使人众兵强,有称帝称王的资本,也无异于“与危亡为邻”。该篇还举了楚国作为例证,“楚国之民,齐疾而均,速若飘风。宛钜铁鉇,利若蜂虿。胁蛟犀兕,坚若金石。江、汉以为池,汝、颍以为限,隐以邓林,缘以方城。秦师至,鄢郢举,若振槁。唐蔑死于垂沙,庄蹻发于内,楚分为五。地非不大也,兵非不众也,甲兵财用非不多也,战不胜,守不固,此无法之所生也”。

2.治国之道。诸子百家中,法家是经过真正的治国实践,并且取得了良好效果的一家,其治国之道具体而微,包罗万象,有关于政治、经济、军事、爵制等各方面的内容。

政治方面,主张治国应以农战为纲,此为王者之道。《农战》篇:“国待农战而安,主待农战而尊。夫民之不农战也,上好言而官失常也。……国富而治,王之道也。”农战是圣人治国的要诀,只有令民众安心从事农作,淳朴而易于治理,忠厚而容易役使,诚信而可以守土参战了。“圣人知治国之要,故令民归心于农。归心于农,则民朴而可正也。纷纷则不易使也,信可以守战也。”

经济方面,重农抑商。颁布垦草令,大力发展农业。从农业税、徭役及刑罚等制度方面引导民众从事耕作;改革吏治,取消贵族特权,加重商业赋、限制粮食买卖等举措来确保农业生产;打击和废止一切非农之民的谋生渠道,从而驱使辟淫游惰、逆旅和恶农慢惰倍欲之民无所食而不得不安心务农。《垦令》篇列举二十条措施,如“无宿治”“訾粟而税”“无得取庸”“废逆旅”“壹山泽”“均出余子之使令”“百县之治一形”“重关市之赋”“令送粮无取僦”等,可谓事无巨细,凡有利于驱民于农、不违农时的举措都在法令条文的规定之内。

军事方面,主张以战去战。把战争看作取得霸主地位必须的手段,主张积极出战,而不是回避战争。《画策》篇认为在“强国事兼并,弱国务力守”的战国时代,战争已是不可避免的一种社会历史现象,“以战去战,虽战可也”。即提出以战争消灭战争,实现统一的战争观。战争可以让国家迅速兴盛富强。《外内》篇云:“边利尽归于兵者,强;市利尽归于农者,富。”对外发动战争可以“毒输于敌”,使国家强盛;对内发展农业则可以富国。发展军事的同时,还要做好农业和战争之间的平衡,连年兴兵会使国家陷入贫困,而安居务农又会让敌人休养生息。因此,应该先让敌国春违农时,夏耗其粮,秋失其获,冬则受冻,再以武力打击对方,动摇其根本,吞并之后则要普及宽厚文德安抚其民众。《徕民》篇云:“夫秦之所患者,兴兵而伐则国家贫,安居而农则敌得休息。……天下有不服之国,则王以此春违其农,夏食其食,秋取其刈,冬冻其葆。以大武摇其本,以广文安其嗣。”这一套组合拳打下来,就可确保高枕无忧了。《兵守》篇对陆地国家和海洋国家国防政策的不同做了分析,指出“四战之国,贵守战;负海之国,贵攻战”,并详细分析了陆地国家选择守战的原因:“四战之国,好举兴兵以距四邻者,国危。四邻之国一兴事,而己四兴军,故曰国危。……故曰:四战之国,务在守战。”

社会动员方面,推行爵制——“武爵武任”“粟爵粟任”。《盐铁论·险固》篇谓:“庶人之有爵禄,非升平之兴,盖自战国始也。”面向庶人赐爵的制度在《商君书》中有明确的记载,主要包括军功爵和纳粟拜爵两种:军功爵根据斩获敌人的首级数来赐予爵位;后者则依据上交谷物的多少来确定。《农战》篇:“凡人主之所以劝民者,官爵也;国之所以兴者,农战也。”《算地》篇:“故刑戮者,所以止奸也;而官爵者,所以劝功也。”《境内》篇记载秦爵从公士到大良造共十六个等级,还规定了立功标准、考核办法以及军功爵赏赐的具体办法。《去强》篇谓:“兴兵而伐,则武爵武任,必胜;按兵而农,粟爵粟任,则国富。”《靳令》篇:“民有余粮,使民以粟出官爵。官爵必以其力,则农不怠。”此即所谓纳粟拜爵之制。爵制的赏赐包括劳役豁免、赋税豁免,赐田、宅、钱财等,有罪可抵偿;死后还可在墓上封树。这些优厚待遇对普通民众有极大的吸引力,民众的军功和纳粟等都以争得爵位为实际目的,这就使民众利益和国家利益一定程度上取得了一致,显然有助于上下一心,开展广泛的农战动员。

二、《商君书》的内容与其他学派或学说的相通之处

作为人间常法之经典,《商君书》的内容与其他学说或学派有很多相通之处:

1. 我们对法家和儒家之不同知之甚明,如《去强》篇云:“国用《诗》、《书》、礼、乐、孝、弟、善、修治者,敌至必削,国不至必贫。”和儒家的治国之道正相反。但法家和儒家也有相同之处。如《定分》篇:“故名分未定,尧、舜、禹、汤且皆如焉而逐之;名分已定,贪盗不取。……名分定,则大诈贞信,民皆愿悫而各自治也。故夫名分定,势治之道也;名分不定,势乱之道也。”《论语·子路》:“名不正,则言不顺;言不顺,则事不成;事不成,则礼乐不兴;礼乐不兴,则刑罚不中;刑罚不中,则民无所措手足。”两者都强调定正名分之重要性。

《修权》篇:“凡人臣之事君也,多以主所好事君。君好法,则臣以法事君;君好言,则臣以言事君。君好法,则端直之士在前;君好言,则毁誉之臣在侧。”《荀子·君道》篇:“君者仪也,民者景也,仪正而景正。君者槃也,民者水也,槃圆而水圆。君者盂也,盂方而水方。君射则臣决。楚庄王好细腰,故朝有饿人。”法家和儒家两者都注意到了“上有所好,下必甚焉”这一问题,为政者当自警也。

2. 法家和无为而治的老庄也有一致之处。《说民》篇:“辩慧,乱之赞也;礼乐,淫佚之征也;慈仁,过之母也;任誉,奸之鼠也。乱有赞则行,淫佚有征则用,过有母则生,奸有鼠则不止。”任何事物都是相反相成的,同样的道理在《道德经》则曰:“大道废,有仁义。智慧出,有大伪。六亲不和,有孝慈。国家昏乱,有忠臣。”

3. 法家和兵家也有惺惺相惜之论,《战法》篇云“兵大律在谨”,即用兵作战的重要原则在于谨慎。切忌轻敌冒进,“无敌深入”,使己方陷于危险的境地,如此,则“民倦且饥渴,而复遇疾”,无疑会打败仗。《孙子兵法·计篇》曰:“兵者,国之大事,死生之地,存亡之道,不可不察也。”坚决反对在战争问题上轻举妄动,穷兵黩武。《孙子兵法·火攻篇》云:“主不可以怒而兴师,将不可以愠而致战。”“明君慎之,良将警之,此安国全军之道也。”为了达到胜利的目的,不必在意手段。《弱民》篇曰:“兵至强威。事无羞,利用兵。久处利势,必王。故兵行敌之所不敢行,强;事兴敌之所羞为,利。”只有敢于做敌人不敢为、羞于为之事,才能取得军事上的胜利。这种思想倾向也与兵家甚为吻合。《孙子兵法·计篇》有“兵者,诡道也”的著名论断,主张“攻其无备,出其不意”。《孙子兵法·火攻篇》指出战争要“非利不动,非得不用,非危不战”“合于利而动,不合于利而止”。在兵家看来,战争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国家安全,获得利益,为达到这一目的,并不在乎取胜的手段是否恰当。

(注:为方便读者阅读,文中小标题为本期编辑所加。)


图书信息

《商君书》(学生国学丛书新编)

王宁  主编

顾德希  顾问

陈启天  校释

葛红丽  校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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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商君书》也称《商君》《商子》,旧题商鞅作,是法家学派代表作之一,其基本思想是主张法治,实行农战,加强集权,使秦国富强。在战国末期已广泛流传。该书论述的法为国本、治国之道(政治、经济、军事、社会动员方面等)具有深刻意义,与儒家、道家、兵家有一些相通之处,同时对当代国家社会治理也具有一定的历史借鉴意义。该书书成众手,内容庞杂,语言朴实,风格冷峻。加上在流传过程中,脱文错简严重,解读不易。此次校订的《商君书》,属于《学生国学丛书新编》系列的一种。以1935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《商君书校释》一书为底本,该书引录了严万里、俞樾、孙诒让、王时润、朱师彻、简书等六家之说作为附注,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。本次校订参考诸家已考定者,改正原文,以便阅读。尽可能保留了诸家考证的观点,集其精华,并通过比对权威版本,对诸家注释进行斟酌核查,将观点详加于附注,这也是本书的价值、亮点所在。


作者简介

校释者


陈启天(1893—1984),亦名声翊、国权、春森,笔名翊林、明志。教育社会学家、政治活动家。湖北黄陂人。曾任上海中华书局编辑,主编《中华教育界》。著有《最近三十年中国教育史》《张居正评传》《商鞅评传》《韩非子校释》《近代中国教育史》《中国政治哲学概论》《民主宪政论》《寄园回忆录》等。


校订者


葛红丽,古典文献学硕士,华东师范大学汉语史博士,西北大学文学院讲师,硕士生导师。主要研究方向为汉代简牍文字学,词汇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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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 导读:名师指点阅读门径

★ 选文:名家甄选名篇名文

★ 注释:大家斟酌历代精注

★ 目标:在阅读中走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

“学生国学丛书新编”基于商务印书馆王云五、朱经农两位先贤于1926年至1948年期间编辑出版的“学生国学丛书”,选注者为当时教育界、学术界知名学者,如胡怀琛、叶绍钧、沈德鸿、傅东华、庄适等等。丛书从“经、史、子、集”中精心选录极有价值之著作,辑注精要篇章,加之长篇绪言,无论是选目还是选篇,都堪称经典,具有永恒的阅读价值。新编的理念与本馆“昌明教育,开启民智”的出版理念一脉相承,在充分尊重原选注者的学术成果的基础上,结合当下时代需要,规范文字,校订勘误,撰写现代导读,配以历代图画,辅助了解思想内容,专为当代中学生提供课外自读之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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